科合院发办字〔2022〕4号
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科研单元、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切实加强合肥研究院公务用车的管理和监督,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1号)以及《中国科学院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科发条财字〔2019〕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合肥研究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原《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科合院发办字〔2017〕8号)同时废止。
合肥研究院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