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各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研究院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合理配制、有效使用固定资产,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研究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现予印发施行。《中国科学院合肥研究院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合研院发计字 [2002]61号)和《中国科学院合肥研究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合研院发计财字 [2002]86号)同时废止。
附件: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01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