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的通知.docx
2023-12-0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规定,纳税人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对2024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请您尽快进入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查看。
如无变动,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如有变动,请据实修改后提交。
注:申报方式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按月享受),也可选择自行申报(次年汇算清缴时一次性享受)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具体方式可扫码查看:
财务处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