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各单位:
2月10日研究院春节假期结束开始上班,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防控,经研究,现就上班后的有关工作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车辆、人员进出园区管理
上班期间,所有进入科学岛园区的车辆、人员均须在南大门入口处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原则上,体温不超过37.2度、且为本单位的人员及车辆方可放行进入园区;北大门封闭禁止通行。
二、引导假期外出职工有序返回岗位
从湖北疫区返回合肥的职工,须自我居家隔离14日,无异常情况报备部门负责人后,再返回研究院工作岗位,隔离日从到达合肥之日计起(下同)。
从湖北疫区以外返回合肥的人员,如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回,须自我居家隔离10日,无异常情况报备部门负责人后,再返回研究院工作岗位;如是自驾车返回,须自我居家隔离7日,无异常情况报备部门负责人后,再返回研究院工作岗位。
疫情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中科院和合肥研究院有关要求,每天执行关于疫情的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三、合理安排各类人员上班
研究院和各所的管理部门,部门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可根据情况对业务主管安排轮岗,原则上每间办公室在工作日要保证有1人在岗办公。
科研实验部门,研究室(课题组)负责人要妥当安排科研实验工作,一般情况下每间实验室不超过2人同时工作,保持房间清洁通风,视个人工作情形(如材料申报、软件编写类)可安排在家网上办公;确因研制任务或者较紧急科研任务需要,必须3人以上同室同时工作的、或必须在密闭环境中工作的,要安排相对固定且身体健康的人员,并根据任务调配好工作时长,此类情况要将情况说明报备至研究所安全管理部门和研究院安保办公室。
疫情期间,各单位要避免召开聚集性的学术活动或人员较多的会议,尽量不安排公务出差、尤其是不要到疫区出差。
四、加强环境卫生防疫
各科研单元、研究院机关部门和支撑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本部门卫生防疫第一责任人,要加强上班期间对工作、生活等场所区域的清洁、消毒、检查,办公科研楼电梯一般情况下停用、根据工作需要申请使用。所有人员都要积极配合单位的卫生防疫措施。有关的具体要求,按《合肥研究院关于做好上班期间工作场所肺炎疫情卫生防控措施的通知》(http://www.hf.cas.cn/xwzx1/tztg/202002/t20200203_5496857.html)执行。
研究院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和督导,层级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准确掌握相应信息,有效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承担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自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积极支持配合各方面的防控工作。
研究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