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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研究院党委中心组(扩大)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专题学习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6-07-01 作者:邵风雷

  

  6月28日上午,合肥研究院党委中心组(扩大)在机关507会议室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专题学习研讨会,党委书记王英俭主持会议,研究院党委委员、研究所党委书记、总支书记参加了学习研讨。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邹士平首先做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主题发言。他介绍了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和理解:《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标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他结合纪检工作,交流了学习体会:一是在执纪问责理念方面,实现由“以法律为底线”向“以纪律为标尺”的转变;由“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 由“突出以治标为主”向“注重以纪律治本”的转变。二是在执纪问责方式方面,突出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正确处理“极极少数”与“绝大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轻处分”与“重处理”的关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三是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执行纪律,加大问责力度,将执行和维护党内法规深植于心,常抓在手,勤于履职,敢于担当。切实增强组织意识、程序意识、原则意识;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面对问题和矛盾,不退缩、不避让,牢记责任、迎难而上、积极应对;面对阻力和挑战,不畏惧、不茫然,敢于破难题、奋力促发展,切实肩负起职责和使命。 

  院长匡光力认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员干部党内学习的重要文件,学习《准则》、《条例》有三点体会最深:一是党纪严于国法。党员仅限于不犯法是不行的,还必须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二是不能妄议大政。作为党员、党的干部,应该积极宣传党的政策,但宣传和妄议是完全不同的,宣传是把党的思想、政策传播出去,而妄议是违反党的规定,歪曲党的政策,讲不符责任的话,这种事坚决不能做,这是党纪的明确要求;三是党纪党规并不是让大家无所作为,而是要正确的作为,我们要实现民族的复兴,不仅要作为,还应该要朝着党指引的方向积极作为! 

  副院长吴四发、等离子体党委书记张晓东、固体所党委书记秦勇等与会同志也分别交流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王英俭谈了学习体会并作了学习研讨小结。王英俭指出,纪律和规矩是党组织和每一位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推动《准则》和《条例》贯彻执行,引导党员干部遵守《准则》、严格自律,对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严格按照《条例》查处问责,是我们应尽的责任。通过《准则》、《条例》的贯彻落实,把党规党纪刻印在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体现在行动上,方可确保我们的科研环境更加风清气正。 

  王英俭还就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委各位委员要督促所分工联系单位各级党组织,按照院党组的部署要求,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细抓实。第二,“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今年是建党95周年,我们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突出事迹,围绕科技创新中心工作,贯彻全国创新大会精神,真正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的贯彻落实,制度建设重在做,重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