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元: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的双边合作协议,双方每年共同资助合作与交流项目,其中包括合作交流、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三类项目。经双方协商,2021年度将共同资助合作与交流项目14项,其中合作交流项目10项,双边研讨会4项(一般为2项在华会议,2项出国会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网页通知:http://bic.nsfc.gov.cn/Show.aspx?AI=1316,为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1、资助领域:自然科学相关领域
2、资助强度及内容: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万元/项。
对于合作交流项目,NSFC将向中方申请人提供中方科学家访问日本的双程机票费和接待日方科学家访华的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JSPS将向日方申请人提供日方科学家访问中国的双程机票费和接待中方科学家访日的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
对于双边研讨会项目,会议地点所在国的机构(NSFC或JSPS)将向申请人提供参会中、日双方人员的食宿、城市间交通和举办会议的相关费用,包括场地租用、会议材料印制等。参会专家的国际旅费将由派出国机构(NSFC或JSPS)提供。
3、项目执行期:
合作交流项目 2年9个月(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双边研讨会项目 执行期1周 (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申请资格
1、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合作交流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2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主要参与者需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双边研讨会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0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主要参与者需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2、日方合作者应符合JSP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中日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NSFC和JSPS递交项目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4、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1、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2、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JSPS(中日)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3、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报方式
1、在线填报: 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2、提交附件材料 1)英文申请书 2)合作交流协议
3、报送材料
具体申报方法详见网页说明。请有意申报的相关人员于2020年8月26日(周三)16:00前反馈项目申报基本信息(附件1)至邮箱renlin@hfcas.ac.cn,国际合作处系统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周二)日16时,请在系统提交项目申请的当日,将《中科院合肥研究院一般科研项目合同(申请)审批表》(附件2)填写好后发至邮箱renlin@hfcas.ac.cn。
【研究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任 琳 61064 renlin@hfcas.ac.cn
国际合作处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