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元:
为推动与荷兰科研机构的合作,提升双方在相关领域的科研水平,中科院与荷兰科研组织(NWO)根据2019年续签的科学合作备忘录,拟每年支持双方研究人员在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开展双边研究合作,资助的研究将与国家发展战略以及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等国际倡议保持一致。2022年中科院院与荷兰科研组织决定在“Vertical Farming”主题下联合择优支持双边合作项目。中方支持中方的科研人员,荷方支持荷方的科研人员。 详情请参见合作局网页http://www.bic.cas.cn/tzgg/202009/t20200904_4758382.html
一、申报条件(参见附件1说明)
1. 中方的两位共同申请人均须为我院正式职工,具有副研以上职称并来自不同院属单位。
2. 中方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450万元。
3. 两位共同申请人中任意一人已获得国际合作局对外合作重点项目支持或有双边项目在研课题的,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申报。
二、申报方式
中方申请人应填写可行性论证报告书,由主申请人登陆新一代ARP系统国际合作模块,点击“国际伙伴计划-可行性报告-新建”模块后按要求填写。“项目类别”栏中应选择“中科院-荷兰科研组织项目”;项目实施时间建议以年度为单位;并在附件中提交与可行性报告内容一致的申请书英文版(附件2)。申请人向两方提交的申请书需保持一致。 相关申请材料有任何差别的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荷方发布的项目征集链接为:
请有意申报的相关人员于2020年10月12日(周一)16:00前反馈项目申报基本信息(附件a)至邮箱renlin@hfcas.ac.cn,国际合作处ARP系统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4(周一)日16时,请在系统提交项目申请后,将填写好的《中科院合肥研究院一般科研项目合同(申请)审批表》(附件b)签字后送至2号楼341。
【研究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任 琳 61064 renlin@hfcas.ac.cn
国际合作处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