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科院与具有独特创新能力和人才优势的国家(地区)开展精准和高水平的科技合作,鼓励中科院科研机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水平科研机构开展实质性合作,现启动2022年度中国科学院特别交流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科研单元按照附件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1. 特别交流计划A类。执行期2年,资助标准5万元/年。主要通过支持个人互访交流,与该国家(地区)建立合作关系或延续合作。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职科研人员;项目合作外方单位人员每年应至少来华2次。
2. 特别交流计划B类。执行期2年,资助标准20万元/年。主要支持以院属研究机构或大学为单位的团队互访交流,推动中国科学院与该国家(地区)在关键领域的实质性交流合作。申报应以中国科学院院属研究机构或大学为单位,有2个及以上项目团队参加,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职科研人员;各项目外方合作单位人员每年应至少来华3次。
有意申请者请仔细阅读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并于2021年9月10日16:00前将电子版申请书(A类见附件2,B类见附件3)发送至国际合作处联系人。
联系人:
国际合作处 席莹琨
咨询电话:0551-65591064
电子邮件: xiyingkun@ipp.ac.cn
地址:2号楼34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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