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交流项目申报通知(2025年1月)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1-26

各科研单元、各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期发布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交流项目指南如下:


3.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波兰国家科学中心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基金委网页: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56/info94117.htm

资助领域:化学、生命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医学。

资助规模:不超过25项。

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资助期限: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国际合作处在线申请接收时间:即日起至3月10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逾期将不予受理


4.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

基金委网页: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56/info94119.htm

项目类型:合作交流、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在华会议)、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出国会议)三类。

资助领域: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和医学科学。

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万元/项。

资助规模:拟资助30项左右,其中合作交流项目20项左右、学术会议项目10项左右。

资助内容:对于合作交流项目,NSFC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韩的国际旅费和韩方研究人员访华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NRF资助韩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和中方研究人员访韩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对于在华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韩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NRF资助韩方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

对于出国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NRF资助韩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韩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项目执行期: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学术会议项目执行期为1周,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国际合作处在线申请接收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2月10日16时(北京时间),逾期将不予受理


5、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基金委网页: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56/info94198.htm

资助领域:优先资助领域为信息科学、中医中药研究、海洋科学、环境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和空间科学等。

资助计划:2025年资助计划约为18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项。

资助期限: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国际合作处在线申请接收时间: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28日16时(北京时间),逾期将不予受理


6、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东亚峰会合作研究计划”(e-ASIA)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基金委网页: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56/info94200.htm

资助领域:氢能(生产与存储,生物制氢与废弃物制氢),生物燃料与航空燃料,以及能源存储;新兴技术在灾害风险防范与管理中的应用;传染病与免疫学(包括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

资助规模:9项左右

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资助经费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外方合作者由本国资助机构提供相应资助。

资助期限: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国际合作处在线申请接收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26日16时(北京时),逾期将不予受理



欢迎积极申请,申请之前请务必与国际合作处联系,并请填写附件项目申请审批表。

国际合作处联系人:吴莎/企业微信   65591064   wusha@ipp.ac.cn




国际合作处 

2025年1月26日

附件: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审批表(双面打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