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物质院国际合作处外事工作人员将为出访办理提供服务。即日起,ARP中所有附加材料均只需提供电子版(请提供word版本,以便外事管理人员编辑规范)并上传至附件页签。外事服务人员将办理文件编辑、打印、盖章、扫描以及上传事宜。
各类团组ARP填报附件要求:
一、会议类任务
一)、参加学术会议(一般国际学术会议或双\多边研讨会):
1、合规的邀请函;
2.《合肥研究院学术报告、宣传交流审查表》【仅针对有会议报告(含墙报)人员,上传签字后的扫描件;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由国际合作处负责办理签字】
二)、参加工作类会议(评审会、工作组会等)会议:
1、合规的邀请函(工作类会议不需要有学术报告,但请在出访题目中明确,参加XXXX工作(或评审工作)会议)
2、《合肥研究院学术报告、宣传交流审查表》(仅针对有会议报告人员,上传签字后的扫描件,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由国际合作处负责办理签字)
三)、混合类会议(参加学术会议且参加工作类会议):
1.出访题目须明确参加的各个会议名称;
2.每个会议的合规邀请函(请注意邀请日期需要无缝衔接);
3.《合肥研究院学术报告、宣传交流审查表》(仅针对有会议报告(含墙报)人员,上传签字后的扫描件;各个会议报告名称须明确)
二、合作研究类任务
一)、执行联合研究任务(如联合实验、数据分析、获取观测数据、联合观测、研究平台搭建等):
1、合规的邀请函;
2、ARP申请页面行程安排请务必填写,具体示例见“ARP申请页面填报指南(https://www.hf.cas.cn/gjhzc/ywzn/cgsq/202007/t20200708_5620915.html)”
3、出访超过三个月人员,另须提供《合肥研究院因公、因私出国境三个月以上人员的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上传电子版至ARP附件区)
三、学术访问类任务
一)、执行访问/学术交流任务(洽谈合作、学术访问等):
1、合规的邀请函;
2、ARP申请页面行程安排请务必填写,具体示例见“ARP申请页面填报指南(https://www.hf.cas.cn/gjhzc/ywzn/cgsq/202007/t20200708_5620915.html)”;
3、《合肥研究院学术报告、宣传交流审查表》(仅针对交流中有会议报告人员,上传签字后的扫描件,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由国际合作处负责办理)
四、混合类任务
一)、混合任务/混合团组(即上述几类任务同时执行,如参加学术会议、又执行访问或者联合研究):
1、提供能够覆盖每段任务、每个出访人的合规的邀请函;
2、每段任务需要无缝衔接,保证没有境外无任务停留;
3、须在页面日程安排栏目详细说明每个人、每段任务的时间具体行程安排
4、出访超过一个月(含30天)提供长期出访任务背景说明以及具体行程安排(参考模板见附件,如提供此材料,则单独的行程安排无需另外提供)
5、出访超过三个月(含90天),须另单独提供回所服务协议(参考模板见附件,研究院盖章由国合处办理,其余签字盖章请出访人员完成后扫描上传至ARP附件区)
6、出访超过三个月人员,另须提供《合肥研究院因公、因私出国境三个月以上人员的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上传电子版至ARP附件区)
五、修改批件
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批件均为临时、一次有效批件。当任务发生变化,如改变出、抵境时间、改变在外停留时间、改变任务内容、改变出访地点、增加团组人员、团组人员信息有误、改变经费来源等,则须修改批件。修改批件流程一旦启动,原批件则自动作废。修改批件除须在ARP申请页面填报变更后信息并重新履行审核程序外,还须提供以下附件资料:
1、新的任务邀请函
2、原批件扫描件
3、修改批件的说明(参考模板附后)
六、任务延期
如出访团组人已至境外,因故无法完成任务按时回国,请尽早提出任务延期申请。按照规定,任务延期申请提交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的时间与延期段任务开始的时间相距不能少于12天(不含首尾)。任务延期申请,须提供以下附件:
1、新阶段的邀请函(请注意,邀请函开始的时间与上段任务必须无缝衔接)
2、上段任务批件
3、申请批件延期的说明(参考模板附后)
五、其余共性要求
一)、除国家规定70岁退休的人员外,60岁以上人员出访:在一线工作的在职证明(参考模板附后)
二)、65岁以上人员出访:提供健康证明(参考模板附后)
三)、涉密人员出访,另须单独提供《对外科技交流涉密人员登记表》(见附件,手写后扫描上传至ARP附件区)
以上为因公临时出国(境)ARP申报时所需附加的基本说明,如有特殊情况或问题,请拨打: 周姝 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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