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的邀请函详细说明
合规的邀请函是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中必须的材料。合规的邀请函应该包括以下要素:
一、邀请函的邀请范围须覆盖团组所有成员(可以超出团组成员范围,但不可少于团组成员范围)
二、被邀请人姓名正确(和申请页面填写无异)、被邀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正确
三、邀请函中应清楚描述此次出访任务(如执行XXX实验、进行学术交流并作学术报告、进行合作洽谈、参加XXX会议等,不需要很具体但需要很明确)
四、邀请函中须明确执行此次任务所需的时间(如邀请您来进行为期三天的访问、邀请您来进行为期一周的实验或者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进行XXX实验)
五、邀请函中须明确执行此次任务的大致时期(如邀请您于2022年3月来执行为期一周的实验或者请您于2020年11月5日-11月6日来我机构进行学术交流活动等等)
六、经费描述,一般情况下邀请函不是必须明确出访费用谁支付。如果邀请函中未提及,则默认为人员所在单位支付;若邀请函中有对于出访人员进行经费补贴的详细说明,ARP申请页面的经费描述备注栏里须严格按照邀请函中的描述进行填写,且所有附件材料中经费描述与邀请函保持一致
七、邀请函的落款需要亲笔签名
八、不接受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邀请函
以上为邀请函基本要求,若收到的邀请函不符合规定,请尽快与邀请方联系更换邀请函,以便延误后期申报以及护签办理。
如有特殊情况或问题,请随时拨打国际合作处外事办公室电话:6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