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管理

ARP来访申报指南(适用于所有境外来访)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2-11-25

根据合肥物质院境外来访管理办法(科合院发国合字〔20211号)相关规定,所有境外来访参加国际会议、海峡两岸会议和培训,进行合作研究、学术访问、商务活动和执行长\短期项目工作的人员,均须履行ARP来访申报程序。

ARP来访申报填报路径如下:

一、 填报路径ARP-国际合作-来访交流(页面左侧)-填报管理-新增-选择“顺访”或“来访邀请”(根据实际情况。请注意,来访邀请是我单位发出邀请;顺访是外单位发出邀请,在人员访问外单位期间顺道来我单位进行学术交流活动。)

二、 页面填报

一)、是否需要申请《邀请函》,均选择“否”(此处邀请函指的是中科院合作局签发的邀请函。若确有需要,外事主管根据政策要求直接修改)

二)、是否协议来访,均选择“否”

三)、其余信息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正确填写

四)、预算需要全面且符合事实,预算将作为后续来访费用报销的重要材料之一。

三、 附件上传

一)、来访人员有效护照信息页(护照有效期须距离来华日期六个月以上

二)、《顺\来访邀请保密承诺》(见附件1,须邀请负责人\合作者阅读细则后签字承诺,上传扫描件

三)、《对外科技交流涉密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仅适用于涉密人员手写填报无需盖章

四)、报销凭证:

    境外来访申报将作为后续来访接待费用报销的材料之一提交财务部门,申报记录获取路径:ARP国际合作-来访交流-填报管理-已申请,找到该条数据后,点击进入,点击“预览打印”页签,导出申报PDF文件即可。申报记录将全面显示该次来访申报信息以及各环节审批意见。


来访事宜,如有问题,请拨打:周姝 61206


附件下载区:

1.对外科技交流涉密人员登记表.doc
2.境外来(顺)访邀请人承诺2024060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