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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节前安全检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14
研究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
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保障合肥研究院春节期间科研生产、园区治安、消防、交通、环境安全,根据研
究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工作布置,各单位在春节前认真落实中科院文件精神,先行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在
此基础上,研究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将于1月28日下午组织安保办和服务中心分组对研究院各单位重点部位
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要求
1.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院办公厅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要进一步增强安
全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职工和学生春节假期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确
保自身安全。
2.开展隐患梳理,查改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全面梳理2018年研究院各类检查、自查、互查中的各类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检查
巡查,严控风险,加大对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力度,减少易燃易爆品库存,及时检修消防器材,提高防
火能力;严禁电动车在科研和办公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和充电;规范实验室用电安
全,做好春节假期防火、防盗、水电安全工作。
3.组织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围绕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特点,开展安全检查,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监控报警系统是否处
于完备状态,对科研生产中涉及的易燃易爆化学品、危化品废液暂存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温、
高压、强电实验场所和放射源、射线装置使用场所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把控,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落实值班值守,做好应急保障
各单位要落实春节假期值班值守力量,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联络畅通,做到交接规范
、记录详实,发生突发事件时依据应急预案稳妥处置并及时上报。
合肥研究院安全保卫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