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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科学院光伏与节能材料重点实验室2019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28
  • 一、总则 
    中国科学院光伏与节能材料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确立了以材料物理及化学学科为基础,紧扣国家对能源、环境等领域新材料的重大需求,开展新型薄膜电池材料、高效热管理材料以及极端环境下材料物理的研究。同时,在能源材料及其应用技术等方向进行拓展,力争突破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各环节的关键科学和技术问题,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学术平台和研究基地。凡在此研究范围内以及其它具有重大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的申请,重点实验室都将受理。 
    二、重点实验室优先支持的研究方向 
    (一)新型薄膜电池材料 
    1.
    染料敏化、钙钛矿和聚合物等新型太阳电池材料及其机理和器件方面的基础研究; 
    2.
    石墨烯新型电极材料及其在新能源电池中的应用研究; 
    3.
    太阳能级硅材料的提纯工艺、纳米硅粉制备技术等应用研究; 
    4.
    光电功能材料的合成、表征及其表面与界面; 
    5.
    有机半导体材料和器件。 
    (二)高效热管理材料 
    1.
    电子封装领域热量传输的途径和机理; 
    2.
    热管理材料的开发和制备工艺研究及其在集成电路、大功率器件中的应用研究; 
    3.
    新型节能材料研制和功能材料制备中的节能新方法; 
    4.
    纳米复合材料对环境污染物的富集与作用机制研究。 
    (三)极端环境下材料物理 
    1.
    强磁场下能源功能材料及其光电器件的制备; 
    2.
    发展磁光探测新技术,研究新型能源功能材料的物性,探索特殊环境服役下的材料工作机理; 
    3.
    强磁场下有机材料生长、结构和光电特性调控; 
    4.
    低温等离子体技术制备燃料电池材料。 
    三、资助计划 
    开放课题一般课题的经费申请额度原则上为每项1-2万元,开放课题重点课题原则上为每项3-5万元,一般要求在两年内结题。 
    四、申请及评审 
    1.
    重点实验室采用以下方式对国内外科研工作者开放: 
    1)研究者提出自己独立的课题,利用重点实验室测试和表征的现有资源条件,选派研究人员来重点实验室独立进行研究工作; 
    2)研究者与重点实验室人员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课题可以由研究者为主提出,也可直接参与重点实验室的现有课题的研究工作; 
    3)经重点实验室主任批准,接纳自带课题和经费的研究人员前来重点实验室进行研究工作。 
    2.
    开放课题课题分为开放课题重点课题和开放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申请者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由重点实验室成员推荐申报;一般课题申请者为省内兄弟院校学者和国内有潜力的中青年学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重点实验室特别鼓励具有交叉学科背景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申请开放课题,同时也鼓励曾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并取得较好研究成绩的研究人员申请连续资助。 
    3.
    重点实验室每年公布开放课题的申请指南,申请者根据指南要求填写《中国科学院光伏与节能材料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向重点实验室提交开放课题申请。开放课题由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评审决定是否给予资助。 
    4.
    重点实验室特别鼓励申请者利用和围绕重点实验室的现有资源开展工作。 
    五、开放课题管理 
    重点实验室参照以下办法对已立项的开放课题进行管理。 
    1.
    经费 
    1)经费一次性拨付。课题申请者在收到课题资助通知书之日起,即获得全额资助。 
    2)每项开放课题经费主要用于科研工作相关的各项费用的支付,主要包括购买药品、分析测试等各项开支。 
    3)开放课题研究周期为两年;对课题完成评价优秀的,经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讨论,可在下一周期滚动资助。 
    2.
    课题成果的归属 
    1)开放课题成果的主要体现方式是发表高水平的论文、专利和获得的奖励。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一般课题要求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 
    2)课题研究人员在开放课题基金资助下取得的成果,有重点实验室人员参与合作的,为重点实验室与 
    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享,发表的论文应署名双方单位名称;若无重点实验室人员参与,则应在论文致谢部分标注由中国科学院光伏与节能材料重点实验室(英文名:Key Laboratory of Photovoltaic Materials and Energy ConservationCAS)开放课题资助。 
    3.
    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向重点实验室按时提交结题报告,并提交相关成果的复印件,由重点实验室存档。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对各课题的工作报告的水平和成果作出评价。 
    4.
    为方便课题管理,申请人应在课题申请书中提供一名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作为合作者或联系人;若确无联系人,由重点实验室指定一名联系人参与课题。 
    六、受理及方式 
    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接受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715。请申请人员务必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五份)于截止日期前递交或邮寄到合肥市长江西路2221号应用技术研究所A552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aspecl@hfcas.ac.cn。纸质版与电子版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地 址:合肥市长江西路2221号应用技术研究所A5521 
    邮 编:230088 
    电 话:0551-65390272 
    邮 箱:
    caspecl@hfcas.ac.cn 

    科研规划处
    2019
    628

     


    中国科学院光伏与节能材料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