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元、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详见http://kjt.ah.gov.cn/kjzx/tzgg/121566031.html。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条件和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承担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3.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70周岁(1953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4.同一个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个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或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或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同一个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年度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和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注:2022年年底到期的项目(未申请延期或者延期后2022年年底到期)负责人可以申报,但如果项目不能正常通过验收则不予立项。
(三)其他条件和要求
5.项目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6.项目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由牵头单位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7.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
8.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实验动物等)、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等相关问题,请按照附件中的模板填写伦理申请书,并于5月17日17:00前将伦理申请书发送至我处冯冯老师,邮箱:fengf@hfcas.ac.cn,因伦理审查涉及因素较多,逾期不予受理。
9.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10.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二、支持方式和支持强度
1.项目实行不限额推荐,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一般2-3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2.原则上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鼓励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立项后,省财政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课题组自筹解决,申报则视同认可这一原则。鼓励联合沪苏浙龙头企业或高水平研究机构开展协同攻关。
3.省财政资助资金可分期拨款,其中首年度拨款不低于资助总额的50%。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按领域选择“重大基础研究指南项目”等,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系统填报起始时间:2023年5月10日16:00后,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5月23日17:00前完成项目申报书的网上提交工作, 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造成上传失败等情况导致错过申报 ,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报送。项目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待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提交申请书纸质件,届时科研规划处另行通知。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目前仅需在6月5日前报送《一般科研项目合同审批表》(需填写表格并完成申报人、研究室签字,涉密还需定密责任人签字)至2#355。
3.承诺书依托单位部分盖章版、企业资质证明材料请见附件;项目预算申报书请于5月17日17:00前联系财务处李报春老师审核盖章;在职证明(联系人事处孙诗华老师,65003)、身份证、学位证、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代表性成果建议上传;课题委托函、课题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表、课题预算表等还请根据申报进度安排好时间;申报时请认真查看指南和附件中的申报书模板。
4.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联系电话:0551-65370092、64696835、62655036
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支持:0551-62654951;
合肥物质院科研规划处 :冯晓燕 63372/企业微信/ fengxy@hfcas.ac.cn
科研规划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