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2 来源:

科研单元

接省科技厅通知,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详见:https://kjt.ah.gov.cn/kjzx/tzgg/122400961.html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合肥研究院可以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省杰青延续资助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其中,杰青项目申报不限额;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参与申报的项目及申请人须符合《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见附件2相关规定。

1. 省杰青延续资助项目申请人,应当是2023年度到期的省杰青项目负责人,已按时完成研究任务且未延期、终止或者撤销省杰青项目,只能选择与第一个资助周期相同的领域,不得跨领域申请。

2. 杰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79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突出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含2013年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3.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应当是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应当是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国家或省基金项目。

4. 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且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5.2023年到期且按要求提交结题的省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其中结题验收“不通过”的,不予立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青年或面上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以获得国家基金委相关学部盖章结题证明通知材料或所在依托单位公章证明材料为准。

6. 博士后的聘用期限必须覆盖当年度申报项目的实施周期,若无法覆盖项目实施周期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7.项目申请人与参与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三、项目申请数量

1.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申请省基金项目限1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省基金合计限2项;

3.正在承担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

四、申报流程

1.请申请人注册登录安徽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操作手册见附件3

2.申请人注册并登陆后,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附件全部材料合计总页数不超过40页,其中包括不超过5个代表性成果,

3.从本年度起,项目申报时只需通过系统提交材料,纸质材料待申报项目拟立项公示后统一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杰青项目:请申请杰青项目的老师填写附件4中的杰青项目预审报表,并于2024年7月18日前将预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kangsh@hfcas.ac.cn。

5.青年和面上项目:指标已分配到各科研单元,由各科研单元组织安排遴选,有意申报的老师请关注各科研单元通知。

6.时间节点:目前系统已开放,请获得申报资格的老师务必于8月8日前成系统申报工作,并及时通知科研规划处审核

 五、联系方式

科技厅

申报工作联系电话:0551-65370092、65370087、62655036

信息系统咨询电话:0551-66161997

合肥物质院:

科研规划处:康升红65357 kangsh@hfcas.ac.cn  企业微信 2号楼355室

                                          科研规划处 

                                       2024年7月12日


附件1:2024年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模板.zip
附件2: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3:科技大脑项目管理操作手册.pdf
附件4:杰青项目预申报信息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