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安徽)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30 来源:

各科研单元、各部门:

安徽省科技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安徽)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皖科基础秘〔2024〕201号)(见https://kjt.ah.gov.cn/kjzx/tzgg/122423471.htmll)。2025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安徽)设置“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通知要求围绕安徽发展中的紧迫重大需求,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加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协议书(第二期)》,重点围绕生物与农业、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环境与生态等7个领域,进行项目指南征集。项目资助期限均为4年,其中,重点支持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集成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1000万元/项,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类型共同限项申请

根据通知内容,合肥物质院可推荐指南建议15项。结合合肥物质院实际情况,经请示研究院领导,现将指南建议征集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 建议人要求: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备深厚的基础研究造诣,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历;每个项目指南建议,应由3位以上高水平科研人员共同提出。共同提出项目指南建议的科研人员,即为项目指南建议人。

项目指南建议人,必须签署并严格落实承诺书要求(3位指南建议人均需填写承诺书),且确保指南建议人在2025年度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时须符合“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数量合计限为2项”的限项申报要求。

2. 推荐指标情况:

已邮件通知所办,详询所办。

3. 时间安排:

请各科研单元于2024年8月19日下班前,将指南建议申请表、个人承诺书、汇总清单等材料电子版发送给科研规划处联系人。

科研规划处将申报名额分配至各科研单元,由个科研单元组织科学家凝练指南后报送科研规划处,科研规划处仅接受各科研单元报送的指南建议,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

联系人:季大方  jidf@hfcas.ac.cn  65592289

附件1.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安徽)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申请.docx

附件2.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安徽)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汇总清单.docx

附件3.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安徽)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个人承诺书.docx

科研规划处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