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院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8 来源:

  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单位2017年度院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该类项目的科研人员参照往年项目规定,提前着手准备申报材料并请关注正式申报通知。

  为了提高申报质量,请研究院内各有关单位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并注意以下几点。 

  1.请申请人认真学习《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根据自身科研需要和技术基础组织准备研制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实施方案要加强立项依据和需求分析,同时重点描述项目的创新性;项目技术方案和验收指标要切实可行;项目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原则上青年人才类申请院支持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其它项目申请院支持不超过300万元),经费需求说明要充分,预算核减超过20%的项目将不予支持。项目经费不要求自筹。 

  2.项目实行分类申报,主要包括: 

  1)单独申报类。项目申请单位能够牵头完成仪器设备的研制工作,利用研制出的仪器设备开展科学研究。同时鼓励针对国家重大需求,自主研制核心关键部件的项目申报。 

  2)青年人才类。青年科技人才是我院未来科技创新发展的基础和核心力量。为进一步提升我院35周岁及以下(19821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技人才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科研活动组织能力,院科研装备研制工作针对青年科技人才采取单独组织、单独评审的方式进行倾斜支持。 

  3)联合申报类。强调项目策划,鼓励需求与技术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此类项目应为院内单位研用双方的实质性合作,而非一般的联合研制。项目由仪器设备研发一方研制,所研制的设备使用权归需求提出一方所有。 

  4)持续支持类。要求前期承担过院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原则上验收已超过2年),且有重要科研成果产出,并有进一步装备研发需求(不是简单的升级改造)。持续支持有助于推动系列仪器设备持续突破,形成该领域的持续研发能力,促进重大成果产出。此类项目申请时应在实施方案研制项目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支撑条件中重点阐述已有的相关支持、所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此项目提出的重要性。 

  3. 请有意向申报的科研人员于510日之前将《项目备案表》(附件3)电子表提交至各所科研办。由各所科研办统一汇总至科研规划处chengx@hfcas.ac.cn 

  4该类项目采取限项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需签署合作协议,盖合作单位公章)。科研规划处拟于5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组织专家进行遴选,请项目申请人提前准备好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以及答辩PPT(答辩时间15分钟)。

  联系人:  

  联系电话:63372 

  Emailchengx@hfcas.ac.cn 

附件1.《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doc
附件3:项目备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