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元、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合肥物质院参与的项目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2024年8月7日至8月1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申报的推荐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异议材料送达科研规划处,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冯冯
联系电话:0551-65591935,传真:0551-6559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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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