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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科技厅发布关于征集2024年度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28
  • 科研单元

    安徽省科技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征集2024年度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具体内容见:https://kjt.ah.gov.cn/kjzx/tzgg/122468411.html,现将有关事项整理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本年度重点聚焦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四个领域。

    二、申报条件

    1.项目指南建议人应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相当层次及以上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须与我省企业联合提出项目指南建议。所在高校院所,即为项目牵头单位并作为相应课题的牵头单位,联合提出项目指南建议的企业,应为该项目相应课题牵头单位。

    2. 项目指南建议人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67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

    3. 项目指南建议人,即为项目申请人,仅可提出1项项目指南建议,应会同沪苏浙一方或多方作为项目主要参与申请人,项目主要参与申请人所在单位即为项目合作单位。

    4. 合作单位包含企业的,应为注册在我省的企业应具备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基础条件、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等,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在相应项目指南研究领域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

    三、限项申报要求

    同一项目指南建议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指南建议,已申报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安徽)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四、项目指南编制要求

    1.坚持需求牵引坚持成果导向坚持应用导向。

    2.应参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组织方式,高效配置研究力量、设置研究单元,合理设置项目与课题(3-5个)并明确课题负责人,每个课题经费在100万元左右。

    3.作为合作单位企业应当提供项目配套经费。

    4.其他有关要求。应避免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计划等国家级或省级等其他已资助项目重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

    五、申报时间要求

       指南征集采取“限项推荐”方式进行,每个单位限申报5项,为便于准备择优遴选,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的项目负责人务必8月30日12点前将项目指南建议预申请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angsh@hfcas.ac.cn,逾期不予受理;由于项目指南建议书(见附件2)内容较多,请大家尽早准备,务必于9月2日下班前发送至该邮箱,并提交一般科研项目合同(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

    六、联系方式

    科技厅申报工作联系电话:0551-62655036、62659625

       合肥物质院科研规划处:康升红65357  kangsh@hfcas.ac.cn

                                                                     科研规划处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2024年度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预申请表.docx
    附件2:2024年度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书.docx
    附件3:一般科研项目合同(申请)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