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确定死亡后,持医院或居住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联系殡仪馆接送遗体、结清医疗费用。
注:死亡证明出具:(1)在医院去世的,由医院出具死亡通知书;(2)在住所去世的,由街道居委会证明;(3)属非正常死亡的,由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2、 逝者家属可自行办理丧事,也可委托殡葬公司有偿服务。
注:联系殡仪事宜可咨询殡仪馆。殡仪活动开展前,①确定丧仪的规模、参加丧仪活动的亲友及有关单位人员的名单、参加仪式的大致人数等;②联系逝者生前单位,确定是否需要成立治丧委员会,确定讣告内容等;③确定送别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④治丧的经费等;⑤对遗言中须立刻确定或处理的事项进行安排;⑥家庭成员的分工。办理殡仪活动由于内容较多,涉及到填写表格、察看实地实物、预付定金等具体事项,为了顺利办好丧事,可以根据自愿、就近、适合的原则选择殡仪馆承办丧事,并就具体事项与殡仪馆进行接洽。
3、 在注销户口和身份证之前,需复印逝者的死亡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留存备用,并将逝者名下的银行卡、存折等有价证券转至其直系亲属名下。
4、 到所在区域防疫站办理防疫证明,加盖公章。
5、 到户口所在派出所注销户口。
注:三里庵派出所位置:安大东大门旁,电话:63636594;井岗镇派出所:见大铺头往西800米处告示牌,电话:65380998。
6、 持死亡证明和防疫站证明到殡仪馆,预订车辆、告别厅。
7、 遗体告别后,持告别厅账目单,办理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手续。
8、 事后携带逝者的医疗本与医疗卡,到合肥研究院人教处结算医疗费、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
注: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和单位补充医疗规定结算;抚恤金为逝者生前20个月的基本退休费;丧葬费为2000元,包干使用。
9、 合肥研究院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石主管:65591242,13855137819
毛老师:65128686,13956976964
合肥研究院离退休办
二O一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