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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医疗保险个人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24-04-09 作者: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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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各单位:

  医疗保险数据采集工作是做好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积极稳妥地做好参保工作的关键工作之一。为做好医疗保险个人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根据研究院关于加入省直职工医保体系的工作要求,本次信息采集范围为全体在编职工和退休职工。

  个人信息集中采集时间为2012年8月28日至9月28日,即9月28日以前,上述范围内所有人员的信息均须采集,不能遗漏。9月28日以后新进在编职工将由人事教育处按月统一上报省医保中心。

  2、本次信息采集的数据将上报安徽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入省直医疗保险人员数据库,信息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享受,因此,请按照已发放到各单位医保联系人的表格信息认真核对,并经本人签字后,准确、规范上报。

  3、此次个人信息采集工作量大、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前期信息核对工作,并做好信息采集期间人员及工作安排。

  4。请各单位职工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前往指定地点完成个人影像信息采集(着浅色上衣,仪表着装整洁,不佩戴首饰),同时提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5、、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时间安排,医疗保险个人信息采集数据须在2012年10月15日前发(报)送至人事教育处。

  特此通知。

  附件:1、在职职工个人信息采集时间表

  2、退休人员及离待岗人员信息采集时间表

  医疗保险工作小组

  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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