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合肥研究院建院十周年,进一步丰富我院离退休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离退休办公室决定面向全体离退休同志,征集书法、绘画、摄影和手工作品以及反映合肥研究院发展、科技进展、部级以上领导人到访等历史图片资料,举办“离退休干部书画摄影手工作品和资料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展作品内容
一是由离退休干部创作的反映合肥研究院自然风光、科学岛建设、人文历史等方面的书法、绘画、摄影和手工作品,突出老干部写、画、拍及做的特点。二是由离退休同志提供反映合肥分院、各研究所及研究院的历史沿革及老专家、老干部、老同志的精神风貌、美好生活、发挥余热的图片资料,突出展示合肥研究院的各个层面上的历史特写。
二、参展作品要求
1、书法作品类:书法作品尺寸在4尺以内,竖幅、扇面、斗方为主,硬笔书法不小于A4纸。
2、美术作品类:国画、油画、水粉、水彩画等,国画作品最大不超过4尺宣纸,竖幅、扇面、斗方为主。油画、水粉和水彩画自配框。
3、摄影作品类:数码摄影,彩色、黑白、组照、单幅均可,作品报送未压缩的数码原件,数码作品允许使用计算机后期光影调整,合成图像应予注明。
4、手工作品类:作品宽度或高度一般不超过1米,贴画类自配框。
5、图片资料类:提供的合肥分院、各研究所和研究院的历史资料(实物)配以较详细的文字说明,最好能撰文讲述其背后的故事。工作人员对所接收的每件校史资料(实物)逐一进行登记,建立档案,按照文物管理的规程予以保护珍存,并根据要求归还。对报送原件有困难者,可与工作人员联系,将对提供的珍贵资料进行复制或翻拍。
6、书画作品,每人限报2幅,单位免费为其装裱3尺一下的作品1幅。
7、作品需附页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及作品名称等。
8、本次活动不收费。作品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
三、其他事项
作品展览拟定于9—10月份,截稿时间为2013年8月22日。请各支部和离退休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广泛进行宣传,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动员离退休同志积极创作,力争将高质量的作品选送参加展览活动,同时也将一批珍贵的院史资料展示给合肥研究院的年轻同志们,让他们充分了解研究院的历史进程。参选作品需经过一定的审核程序方可参展。作品报送联系方式:
研究院离退休办公室(2—325#):赵建宁 65591242
科学岛离退休活动室(东区16—106#):曹曦临 65591243
科学家园离退休活动中心(18号楼一楼):丁睿 65721868
梅园公寓离退休活动室(1—3302#):胡云峰 65128686
合肥研究院离退休办公室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