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大学: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在研究院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依靠老年教育工作者和研究院广大离退休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合肥研究院老年教育事业有了新的发展,老年大学办学规模正逐步扩大、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已成为研究院广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家园。为进一步促进研究院的老年教育事业的更好地发展,希望更多优秀突出的学员起到模范带头、率先垂范的作用,拟于年底推荐评选一批优秀学员予以表彰,现将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优秀学员范围:
合肥研究院老年大学在校学习的学员、研究院的离退休职工。
二、 评选办法和名额:
老年大学各班级按照评选条件自行推荐。学员超过20名的班级,推荐2名;学员不足20名的,推荐1人。
三、 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尚学知礼。
2.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关心班集体,愿意为班集体的发展出谋划策、能积极为班集体奉献爱心和力量,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3.坚持勤奋学习,所学专业成绩优秀,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深受班级学员和老师的赞誉。
4.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律己,自觉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互教互学。
四、 其他要求:
班级在推荐时,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各位学员及老师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推荐学员填写《优秀学员推荐表》,班长负责填写推荐意见。
五、 优秀学员推荐上报时间:
12月13日下午下班前提交给科学家园丁睿,联系电话:65721868。
附件:《优秀学员推荐表》
合肥研究院离退休办公室
二O一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