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医疗补助需提交材料:
1、门诊补助:
①符合规范要求的病历;②机打发票;③处方或费用清单。
2、住院补助:
①机打发票;②住院医院(或省医保中心)的医保结算单;③费用清单;④出院小结;⑤如有异地特殊病门诊费用,需提供发票、处方和特殊病医保结算单。
五、注意事项
1、不符合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病历或发票日期等信息与病历不一致的,或没有处方、费用清单、医保结算单的,请与就诊医院联系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提交。
2、提交时,门诊:发票和处方均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分开粘贴;住院:发票和对应的医保结算单粘贴在一起;特殊病门诊:不粘贴。
3、职工提交材料后,由人事处工作人员审查是否属于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费用,再由财务处核算,分管领导复核后,上报审批,补助金额打入职工个人工资卡。
六、报销时间、地点安排
12月21日全天、12月22上午 梅园公寓离退休活动中心
12月24日、25日、28日全天 科学家园离退休活动中心
12月29日、30日全天 科学岛二号楼327会议室
合肥研究院人事处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