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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情、理、法”
发表日期: 2024-11-05 作者: 李自淳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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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每个人做每件事都牵涉到“情、理、法”三个字,当然希望每件事都做到“合情、合理、合法”,但实践中有时难以“三全”;这时应该用理智控制自己,冷静正确处理问题,三者的重要度排序应该反过来,就是“法第一,理第二,情第三”。这个说来容易,做起来很难;因为人非圣贤,都有七情六欲,这个“情”字对人有很大的诱惑力。现在大家都很强调“快乐”,一些人把“情”放到了第一位,甚至有人提出“宁当快乐的乞丐”,把“快乐”提到至高无上的地位,这很容易导致堕落和犯罪。因为许多坏事,小到逃学,大到腐败,都是以“快乐”为诱饵的,其力度大到那些很有本事的“落马高官”都难以抵御。

我是个凡人,当然也有七情六欲,但我对自己和孩子约束都很严,从小严加管教,现在还不放松。我并不是干巴巴的“苦行僧”,我也追求快乐;我女儿曾经问我最大的快乐是什么,我说是“成功”。我一生拼命做事,当然都是做利人利己,利国利民,贡献社会,合法合理的事,每件事都花极大努力,非常认真仔细地做,力求完美无缺;固然这要付出很多代价,经历艰难曲折,但最后成功的快乐能全部弥补这一切。小到一篇稿件的发表,大到秦山核电站关键问题的解决,获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都是这个过程的重复。这种建立在“合理、合法”基础上的创业快乐,对自己的身心健康很有利,我经常信心十足,不断进取,乐观愉快,丰富充实,足以抵御那些不健康的“快乐”诱惑。

我的感受供大家参考,祝大家做到合法、合理,感情丰富,健康快乐,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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