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政策

中国科学院离退休科技工作者发挥作用的指导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我院离退休科技人员在科教兴国、科普教育中的作用,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对离退休科技人员发挥作用的认识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科技强国的战略,开发利用好老年人才资源。我院有特长、有专业技术、有管理经验的老同志多,他们有知识、有经验、有热情、有能力,更有崇高的服务精神。可根据有关政策,鼓励他们把知识、技能、经验等资源发挥出来,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为社会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和革命、建设经验。尊重他们的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为老年人参与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条件”。离退休科技人员在他们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继续体现自我价值为社会再做贡献是他们的愿望,也是他们应有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

  各单位要从维护老年人权益出发,重视、珍惜他们的优良品德,发挥他们的专长和作用。要切实采取措施,整合好、利用好老年人才资源,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办实。尤其要充分发挥从科研一线退下来的工作经验丰富、身体状况良好的科技工作者的作用。使他们能够继续为国家创造财富,为社会创造价值。

  二、明确离退休科技人员发挥作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支持、引导离退休科技人员为社会再做贡献的指导思想是:以经济建设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智力服务为核心,以自愿、量力、志趣一致为前提,以发挥个人能力为基础,吸纳社会人才,形成综合优势,多层次、多形式地为国家、社会和本单位再做贡献。

  开展这项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是:发挥优势,量力而行,突出重点,拾遗补缺,自我管理,适度支持。

  三、拓宽离退休科技人员发挥作用的途径

  离退休科技人员发挥作用的天地非常广阔,多年来他们在实践中探索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形式。要从实际出发,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力求做到扬长避短、适情对路。比较适合我院离退休科技人员发挥作用的途径主要有:

  1、科普宣传、促进社会进步。我院离退休科技人员在改变我国文化素质整体落后,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他们学识渊博、阅历丰富,从科研一线退下来后,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可以再为社会服务。因此,要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使之服务于社会,成为科普宣传工作中的重要力量。要鼓励和支持他们用自己所掌握的科学理论和科学常识,积极参加社会上的“爱科学月”、“科普宣传周”、“科普教育基地活动日”、“科普游园活动”、“青少年科技竞赛”等活动。以科普报告、科普展览、有奖问答、科普网站等多种形式为社会服务。同时,还可以组织科普演讲团、科普示范小分队、科普大篷车等科普志愿者队伍,面向青少年,面向社区,面向群众,讲授科学知识,传授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开展内容丰富的科普活动,为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素养多做贡献。

  2、教书育人,参与公益事业。支持离退休科技人员兴办各种技能培训班、青少年科技夏令营、老龄知识讲座等。有条件的老同志,可参与地方的教学活动或受聘为校外辅导员、青少年科技小组顾问等。鼓励离退休科技人员在社区从事教育青少年、传授科学文化知识、保护环境、倡导文明风范等公益事业,参与社区的公益服务。

  3、调研咨询,促进经济发展。要鼓励和支持离退休科技人员受聘担任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科技顾问或学术委员,让他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发展规划的调研或某项工作的评估,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议。并根据社会需求,组织离退休科技人员开展各种科技服务活动,推广科技成果、提供科技咨询、实施科技扶贫、培训实用人才,参与国家人事部组织的智力援边活动,为西部大开发做贡献。

  4、继续发挥作用,培养年轻人。对一些学科带头人、项目负责人、博士生导师等人才,在他们达到退休年龄,离开现职岗位后,如确因工作需要,而且身体健康,本人愿意,可以聘请他们继续从事讲学、翻译、指导研究、人才培训、技术咨询服务等专业技术工作。为他们在科研工作中继续与在职人员形成有机结合、优势互补、搞好传、帮、带,培养和扶持新的学科带头人,保障科研工作后继有人提供条件。

  四、发挥离退休科技人员作用的具体措施

  要进一步发挥离退休科技人员作用,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宽松条件,营造发挥作用的良好氛围,调动离退休科技人员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

  1、要把老年人才资源的整合与利用作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支持离退休科技人员的合理要求,为他们发挥作用出主意、想办法,让老有所为蓬勃开展,使老龄事业充满活力。要大力倡导“尊重知识、珍惜人才、老有所为光荣”的思想,让他们在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全面推进中施展才华。

  2、要为离退休科技人员发挥作用提供条件和方便。应允许他们继续在原单位按规定借阅图书资料。为聘请单位服务,需要使用原单位的设备、器材以及未公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须经原单位批准,并按规定交纳费用。

  3、要充分发挥老年自我管理组织的作用,实现离退休科技人员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离退休科技人员可在自愿、量力、社会需求与个人志趣相结合的原则下,建立群众性组织,注册合法机构。老科技工作者协会是离退休科技人员的群众性组织,是中国老科协的下属机构,一直受到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在本地区组建老科协组织,在挂靠单位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已成立老科协组织的单位,要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吸纳会员,开展活动。要发挥骨干和积极分子的作用,拓展活动空间,努力为社会服务。单位要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和物质保障。

  4、要做好对离退休科技人员的信息管理工作。要尽快建立全院和地区性的离退休科技人员人才资源数据库,有效利用信息,实现资源共享。离退休科技人员人才资源数据库主要包括本单位离退休科技人员的数量、专业结构、年龄梯度、科研成果、知识产权、身体状况和家庭情况等,在院的统一规划下,借助网络平台,实现人才信息资源共享,为发挥离退休科技人员的作用服务。

  5、要大力表彰先进,推动“老有所为”工作的开展。对离退休科技人员在发挥作用中,有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要予以表彰、奖励,对他们的先进事迹要广为宣传。要总结离退休科技人员发挥作用工作的经验,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经验交流会,促进这项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