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第二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7-06

各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第二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6]6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决定继续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德国电子同步加速器中心(以下简称“DESY”)、德国于利希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于利希”)、德国达姆施塔特重离子研究所(以下简称“GSI”)等多个研究中心合作开展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今年3月份,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已开展了2016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第一轮)申报工作,于利希提供了11个博士后研究岗位。近期,经与德方沟通,决定开展2016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第二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资助中国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年轻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中心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交流期限为2年。中方提供每人30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德方提供相应的经费资助。

德方经费资助标准为:DESY和GSI提供每人每月1000欧元生活补助并提供保险;于利希提供每人每月1500欧元的奖学金(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届或新近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5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已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

2. DESY和GSI要求申报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于利希要求申报者年龄不超过33周岁;身体健康。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拟进站人员需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  

三、申报截止时间(请务必注意院内申报截止时间)

院内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7月27日

四、申报材料

1.《中德博士后申报表》(附件一)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

2.《“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单位人选推荐表》(附件二),纸质版一份,申请人需签字;

材料要求:

《中德博士后申报表》需用英文填写,主要证明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采用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统一胶装浅黄色凹凸皮纹纸)、目录。

全部申报材料须制成电子版(5M以内),并刻制在1张光盘上,随纸介材料一同上报。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博士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校级答辩决议书);

2.学校出具的攻读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包括平均绩点GPA以及所有课程得分);

3.英语或德语水平证明(例如剑桥高级英语证书CAECertificate、雅思IELTS或托福TOEFL等);

4.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推荐信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详见附件三,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四、有关要求

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获选资格,并影响到我单位“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资格。

2.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3.申请人需确保报送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影响申报资格。

4.申请材料请准时报送到人事教育处(二号楼324办公室)。

联系人:胡海军

电话:0551-65591686

邮箱:hhj@hfcas.ac.cn 

附件一 《中德博士后申报表》 

附件二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单位人选推荐表》 

附件三 招募岗位目录 

                                                                                      人事教育处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