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7年度支持“率先行动”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1-17

研究院各单位:

为支持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的实施,吸引、选拨和培养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和中国科学院共同出资设立“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以下简称“联合资助”)。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和中科院人事局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17年度支持“率先行动”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形式

联合资助采取站前资助方式,通过个人申报、设站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遴选不超过50名有意向到中国科学院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优秀博士,给予每人每站20万元的基金资助。

二、推荐名额

名额分配坚持在考虑各设站单位在站博士后队伍规模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四类机构”博士后队伍建设。我单位有4个推荐名额。推荐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二)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7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三)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不超过34周岁。

(四)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五)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六)外籍(境外)人员须保证在博士后流动站全职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七)涉密项目不能申报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须未进站(2017年3月10日前)。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2017年2月20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联合资助”信息系统(系统会在当日上线),网上填写申请书。

(二)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各类材料按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3)。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联合资助”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请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至人事教育处(二号楼324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hhj@hfcas.ac.cn。

   

联系人:胡海军

电话:0551-65591686

附件1:2017年度“联合资助”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2:联合资助申请书

附件3:专家推荐信

 

                                                                      人事教育处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