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7-12-26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中科院对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要求,现将2018年度我单位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选派类别 

1.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后:资助期限为3-24个月。

二、申请流程 

1.准备工作:2018年选派要求及办法尚未发布,有意申请者可参考2017年选派简章,同时关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最新动态。201815日前,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参考2017年选派简章),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请认真查阅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sc.edu.cn/chuguo/s/713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2.申报工作:申请人网上报名,报送材料到所综合办,所综合办汇总报送人教处。申请人在15-19日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受理单位选择中国科学院)。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须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照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协议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3.报送时间: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纸质版1份、《合肥研究院申报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审批表》纸质版1份、《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汇总表》电子版1份并附拟写推荐意见的word电子版1份。19日前交各所综合办,110日各所报送人教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重要说明及要求 

(一)凡有公派留学意愿、拟申请2018年度院公派留学计划的申请人,需首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 

(二)2018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为当年1月,3月底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1231(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正式邀请信,明确派出时间在20181231日之前,否则将无法通过初审)。 

(三)国家公派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由同学科3位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及录取计划确定获资助人选。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2.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3.出国研修学科专业及方向的需要程度、国内和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 

4.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5.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的科研条件; 

6.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 

(四)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www.csc.edu.cn/article/716)的相关要求。外语水平达标者优先录取。 

申报时外语合格的申请人,录取后可直接派出;申报时外语不合格的,录取后外语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申请人应提交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作为专家评审参考。申请人不需要提交外语合格证明原件,只需提供复印件,原件请申请人自行留存。 

联系人:胡海军

电  话:0551-65591687

邮  箱:hhj@hfcas.ac.cn

    

附件: 

1.合肥研究院申报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审批表

2.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汇总表

3.合肥研究院关于印发《公派出境人员人事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人事教育处

                                                                            2017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