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各单位:
根据合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合肥市“鸿雁计划”实施细则(暂行)》(合人才〔2017〕11号)的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度“鸿雁计划” 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人数金额
在肥创新平台科研人员。全市每年资助30名左右,每人最高30万元资助。
二、申报条件
创新平台科研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合肥市人才分类目录》中的高级人才(E类)及以上人才,赴国(境)外留学深造的时间至少为1年以上,且留学深造完成后须在合肥全职工作3年以上;
3.在市属单位(或联合创办的协同创新平台)工作,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身心健康;
5.学员应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并取得中、高级别的BFT合格证。
其中:申请资助的创新平台科研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申报材料
创新平台科研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合肥市赴国(境)外留学深造培养资助计划申请表B》;
2.单位推荐意见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或曾在国外有过半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6.参与相关重大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7.获得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
8.国外培训机构邀请函或同意接收学习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以下情况可以采用替代材料:
创新平台科研人员外语水平无BFT证明的,可提供近三年内获得的社会公认的外国语言能力测试证书,或在相关国家(地区)半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或在相关国家(地区)长期学习经历证明。
四、申报时间
请填写申请表B(正反面打印)并提供相应材料纸质件于4月16日前报二号楼324办公室。
联系人:胡海军 电话:0551-65591687
附件:1.合肥市赴国(境)外留学深造培养资助计划申请表(B)
人事教育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