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1-22

各有关单位、在站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9]1号)要求,现将我院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2019年度计划资助300人。 

(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在外从事博士后研究第一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其余资助经费由国(境)外拟接收机构或合作导师承担。国(境)外拟接收机构或合作导师提供的资助经费原则上应与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资助经费金额相同或接近。2019年度计划资助120人。 

(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3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2019年度计划资助100人。 

(四)香江学者计划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2019年度计划资助60人。 

(五)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为2019年新增项目,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培养单位,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澳门元和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2019年度计划资助30人。 

(六)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2019年度计划资助50人。 

二、申报要求及材料 

1.申请条件及材料按《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相关要求执行。 

2.以上所有项目在申报时均需合作导师及用人部门同意。 

3.所有材料请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报送纸质数量为n+1份(n为申报指南要求数量),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hj@hfcas.ac.cn 

三、合肥研究院内接收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37日、67日、97

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311 

3.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37日、67日、97 

4.香江学者计划:315 

5.澳门青年学者计划:315 

6.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418 

    

联系人:胡海军 

联系电话:0551-65591687 

联系地址:二号楼324办公室 

    

附件: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人事教育处 

                                                                              201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