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1年档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档函〔2021〕69号,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档案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档函〔2021〕70号,附件2)(以下简称“国家档案局《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单位2021年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研究院有关单位从事档案工作,并符合国家档案局《通知》申报条件的档案工作人员。具体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内容见国家档案局《通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 在线填写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于9月15日前通过国家档案局门户网站“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系统” (http://119.3.212.200/zcps/indexPageController.do?cmsWeb)在线完成信息填报和相关材料上传工作。申报者需自行注册用户名,注册时请选择“中国科学院”为牵头单位。
2. 申报材料审核
申报者根据国家档案局《通知》要求将所需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论著材料、资格证书材料、业绩材料、申报系统下载盖章的材料、其他材料),报人事处审核,并在9月15日前将本单位人事处出具的审核意见(电子版)报送至中国科学院档案馆(以下简称“院档案馆”)。
院档案馆根据各单位审核意见核实申报材料,报人事局同意后,将通过审核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线提交至国家档案局职改办。
国家档案局职改办将在收到申报信息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情况。申报者需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对审批意见为“审批退回修改”的,于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并提交。
3. 缴纳费用
申报者在信息审核通过后,根据《缴费须知》要求自行向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缴纳评审费用。缴费后,请留存银行回单并拍照上传至申报系统,等待缴费确认。
4. 材料公示及纸质材料报送
在线信息审核通过后,申报者所在单位需对申报者基本信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等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申报者所在单位出具公示情况报告。
申报者需将全部申报材料于10月11日前寄送至院档案馆,材料包括:
(1)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带有水印和二维码,正反面打印),并报所在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公示情况报告、小2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2021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统计表》等申报材料;
(3)所有申报材料按国家档案局《通知》要求顺序排列。
院档案馆汇总纸质申报材料,报人事局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国家档案局职改办。
申报材料的规格、份数须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通知》要求报送;报送时间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凡不符合标准或逾期报送者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苏静雷
电 话:0551-65591686
邮 箱:sujl@hfcas.ac.cn
办公地点:2号楼324室
附件:1. 关于开展2021年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
2.关于开展2021年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
人事处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