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各单位:
根据中科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科发人教函字〔2012〕13号)及《中国科学院全员能力提升计划》(科发人教函字〔2012〕15号)精神,就进一步加强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紧密围绕合肥研究院“创新2020”战略目标和“十二五”人才队伍规划需要,通过多渠道、多层次、重实效地开展各类人才的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大幅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全面增强创新能力,建立一支具有一定竞争实力和持续创新能力,能够解决国家长远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促进合肥研究院可持续发展。
通过建立健全激励约束、资源共享、质量保证等工作机制,优化院所联动、部门配合、全员参与的协同机制,形成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格局。院所领导干部5年内累计参加培训时间要达到550学时以上,其他在职在岗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与培训的时间累积不少于100学时。
二、实施内容
(一)组织上岗培训
上岗培训主要包括新职工入职培训、课题组长上岗培训、研究生导师上岗培训、研究员上岗培训、涉密人员上岗保密教育等。各单位和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初次任职人员上岗培训,根据招聘入职、职位晋升聘任等情况,确保职工到任3个月内组织上岗前的培训。漏训人员应该在到任6个月内参加补训。
(二)开展全员在岗培训
1.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与培训。
通过学术讲座、学术研讨、业务进修和出国留学等多种方式,加强学术交流,提高科研队伍实际研发水平,保持科研队伍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继续教育内容以掌握科技前沿进展、更新专业知识、拓展知识领域,加大学科复合应用等为主。结合科技创新的实际需求,围绕实施“一三五”规划、基础性、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等重点任务,开展针对性强、抓重点、有特色、重实效的继续教育活动,为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可靠智力保障。
2.技术支撑人员的继续教育与培训。
通过专项技术培训、专题讲座、技术观摩和实验技能交流等形式,加强技术支撑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活动。以专业知识、仪器设备原理和操作技能融合为重点,不断提高技术支撑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新仪器设备研发水平。特别要围绕研究院大科学工程项目及特定行业规程,对急需和关键岗位的技术人才实施连续的培养与培训,对特种技术支撑人员岗位资格证的授予及换发要及时进行认证培训。
3.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与培训。
采取系列培训、专题研讨、岗位培训、在职进修、院情、国情考察等形式的培训,加强提高管理理论与技能、提升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完善管理人员工作经验交流研讨制度,紧跟形势要求,深入探讨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总结推广管理创新经验。加强青年管理骨干的职业化培养和系统化培训,为实现“一流管理”提供人才支撑。
(三)常规培训项目和骨干人员的培训
完善常规培训项目。根据参训对象的特点和学习需求,进一步优化课题组长培训、科技管理骨干培训、研究生导师培训、党务干部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培训、保密体系培训、新职工入职培训等常规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方法、手段,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重视骨干人员的培训。针对急需紧缺和关键岗位的骨干人员,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时间,有计划的组织骨干人员到院内外单位或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其中每人每年单项培训(专题项目或专项技术)时间要求40学时以上。各科研单元(实体)骨干人选按照不低于实际在岗人数的4%确定,并保持一定比例的动态更新。
三、组织实施
(一)成立研究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联络员队伍,组织开展研究院的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
(二)阶梯式部署落实,完善中科院、研究院、研究所、研究室(课题组)四级继续教育与培训体系。
人事教育处是研究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落实中科院相关文件精神,负责研究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落实相关人员参加中科院主管部门指定的培训项目(所局级领导干部培训、科研管理骨干培训、境外培训等);组织实施研究院管理干部的培训和公共项目的培训。
机关各处室和支撑实体负责本处室(实体)业务范围内的培训工作。
研究所综合办公室负责本所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组织本所公共项目的培训,协调配合研究室(课题组)开展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研究室(课题组)是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的主体。针对本学科科研工作的需要和队伍状况,通过学术讲座、学术研讨、专项培训、业务进修等多种方式,以掌握科技前沿进展、更新专业知识、拓展知识领域等为主开展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
发挥学术委员会、青年创新促进会、归国学人联谊会等组织团体的作用,形成多层次、多层面、多渠道的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的格局。
鼓励研究院各级各类培训项目的共享;支持跨所、跨院联合开发培训项目;支持培育开发精品项目,打造特色培训品牌并给予一定力度的经费支持;鼓励进行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相关学术论文研究,充分利用院内、院外教育培训资源,为职工提供多形式、多样化的培训渠道。
(三)加强过程管理
研究院继续教育与培训要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加强过程管理,基本步骤如下:
开展培训需求,提供需求分析报告。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组织实施培训项目(落实培训时间、地点、形式、讲师、参训人员、培训材料),定期总结计划实施情况,形成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强化培训登记制度。
完善效果评估机制(成效和不足、改进办法、补训措施);加强对培训方案、教学实施、授课效果等关键环节的质量评估,对评估优秀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实现培训规模与培训质量、培训投入与效果产出协调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保障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的经费投入
多渠道筹集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经费,各研究所和实体需制定年度培训经费预算,保证专项经费总额不低于本单位(部门)职工工资总额的1.5%。
(二)加强调研和宣传
加强工作调研,学习院内外先进经验,积极探索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成效。
大力宣传报道研究院各单位开展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的情况和成效,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典型举措,发挥精品培训项目引领示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营造研究院全员能力提升计划全面推进的良好氛围,推进研究院全员能力提升计划的顺利实施。
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