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要求,为做好合肥研究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事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研究院公开招聘在疫情防控期间均改为网上组织或延期举行,暂停组织线下现场报名、笔试、面试活动,以减少人员聚集交叉感染风险。如确属工作急需组织公开招聘的,应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尽量采用电话、视频、互联网等非现场接触方式办理有关事项,相关体检、考察活动可延后开展。
对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出贡献的人员和集体,特别是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贡献突出的人员和集体,研究院将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给予奖励。对于在疫情防控中不服从指挥或者调遣的,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人事教育处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