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指南》,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研究决定,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向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专项资助。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从事重大公共卫生与疫情防控领域研究或直接参与新冠肺炎一线救治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资助内容
申请人所报项目属重大公共卫生与疫情防控领域研究的,经专家审定后,给予申请人特别资助,资助标准18万元。有关一级学科包括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生物学等。
申请人为直接参与新冠肺炎一线救治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由设站单位推荐,经专家审定后,给予面上资助。资助标准12万元。
申请项目应为非涉密项目。
专项资助不可重复获得。申请人已获得面上资助或特别资助,专项资助不再给予相同类型的资助。申请人获得专项资助视为获得相应的面上资助或特别资助,在站期间不可再次获得同类资助。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专项资助申请书”(附件1),在线提交。
(二)申报时间。2020年4月13日—5月13日。
四、有关要求
(一)请务必注意研究院内申报截止时间。
(二)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获选资格,并影响到我单位申报资格。
(三)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附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专项资助申请书(模板)
联系人:胡海军
电话:0551-65591687
邮箱:hhj@hfcas.ac.cn
人事教育处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