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各科研单元:
为进一步加强合肥研究院在站博士后的管理,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根据《合肥研究院关于在站博士后培养激励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20年在站博士后奖励基金申请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申请人员为研究院在站博士后。
二、评选等级及条件
(一)博士后奖励基金一等
在站博士后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给予一等奖励,奖励个人1万元(研究院、研究所按1:1匹配,税前,下同)。
1.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入选者;
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基金入选者;
4.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含通讯作者)发表SCI一区学术论文;
5.在技术攻关方面,取得重大技术成果(按此条件申请人员,须由三位同行专家推荐,材料交研究所申报,并经研究院评议后确定)。
(二)博士后奖励基金二等
在站博士后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给予二等奖励,奖励个人5000元。
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一等资助入选者;
2.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入选者;
3. 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含通讯作者)发表SCI、EI收录文章4篇及其以上,且SCI二区及其以上文章不少于1篇;
4. 在技术攻关方面,取得重要技术成果(按此条件申请人员,须由三位同行专家推荐,研究所申报,并经研究院评议后确定)。
获博士后奖励基金一、二等奖励的人员,优先推荐申请“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等人才计划。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含通讯作者)发表SCI学术论文、重大技术成果,均以合肥研究院为依托单位。
三、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人员认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于2020年11月13日前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及纸质件一份报送合肥研究院人事处。
联系人:汪凤宇(二号楼32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5590809
人事处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