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青促会字 [2011] 4号
一、理事会分工
理事会:负责院青促会重要工作。主要包括协会章程、会徽审定,年度工作计划审定、年度预算审定、年度财务报告审定、年度报告审定及其他重要文件的审定和重要事项的决定。理事成员需服从理事长的工作安排。
发展指导小组:协会的整体发展方向、工作重心和政策研究;
成员:陈晓峰、付琨、李强、罗三中、罗振革、王秀杰、王自发、胥伟华
分会指导小组:指导各分会和各单位活动小组开展活动
成员:
培训指导小组:负责培训会员
成员:
(车 静、刘传周、罗三中、骆 军、苏雅玲、王 飞、王晓辉、殷晓斌)
年会:
培训:
网站:
联系青联团委:
分会(北京分会):
二、理事会工作计划
1、理事会春季会议:
计划每年春季召开一次理事会全体会议。主要内容是督导本年度计划的工作,并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和调整意见。
2、理事会秋季会议:
计划每年秋季召开一次理事会全体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本年度工作,讨论确定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三、秘书处工作细则
1.秘书处向理事会负责,除设秘书长1人,还需设审计专员或副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可以由秘书处所在单位会员,以便于核查财务情况;
2.秘书处设秘书1-2人,可以由我院职工(秘书处所在单位或院人教局职工)或者在学研究生(秘书处所在单位研究生,须与研究生签订临时用工合同)兼任;秘书职责包括:1)事务性工作,包括文书、文件上传下发、网站管理等;2)重大活动;3)协会财务支出和报销;4)秘书长交代的其它工作。
4.所有财务开支必须有理事会批准并由理事长签字的财务预算,方可执行;
5.协会财务报销必须有负责人和经手人两人签字,项目负责人为秘书长,经手人可以是秘书或者会员;
6.每2月秘书长必须向理事会提交财务报销明细表,该表必须由审计专员(副秘书长)审核,经秘书长、审计专员和报销秘书三方签名存档;
7.秘书处每年年底须向大会提交财务执行和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