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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研究院“青年创新促进会”有关管理事项的通知(暂行)
发表日期: 2024-04-03 作者: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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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合院发人教字〔2012〕17号

研究院各单位:

  中国科学院成立“青年创新促进会”,旨在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和支持,促进其提升科研活动组织能力和综合素质,拓宽学术视野,造就新一代学科带头人。根据中科院有关要求,结合合肥研究院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暂行管理办法。

  1、合肥研究院“青年创新促进会”成员每期推选产生一位召集人。“青年创新促进会”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每2年可调整一次。“青年创新促进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有关专项负责人。人事教育处为青年创新促进会对口联系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各相关研究所职能部门协助对口联系和管理。

  2、鼓励和支持会员进行学科交叉和交流合作,建立会员交流和合作机制,开展青年论坛、国内外学术交流、国情院情考察、培训等活动。鼓励合肥研究院其他青年科技人才参加上述活动。青年创新促进会每年至少形成一篇年度总结及调研报告上网交流。

  3、以“青年创新促进会”为基础,可在各相关研究所建立青年学术组织,带动和活跃学术活动。各研究所和用人部门对青年学术活动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研究所已有类似青年活动组织,可适当合并进行。

  4、中科院“青年创新促进会”专项支持10万元/人年,持续支持4年,其中20%用于支持个人。支持个人2万元/人年,由研究院直接发给“青年创新促进会”成员个人;研究院按1万元/人年,留取公共活动经费,作为合肥研究院“青年创新促进会”开展学术等各项公共活动的经费支出、公共培训,以及优秀人员的表彰,如有不足,可由研究院“人才基金”补充;其余7万元,拨付各相关研究所,由“青年创新促进会”成员依据《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学术交流与科技活动。经费使用由各相关研究所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青年创新促进会”成员需在4年任期内,充分利用专项经费与配套支持的经费,开展学术活动,发挥应有的效益。

  5、为培养青年创新促进会成员独立组织科研项目的能力,培育会员之间,以及会员与其他青年科技人员基于学科发展,以及学科交叉、交流的科研项目,合肥研究院设立青年创新促进会培养专项项目,专项项目周期一般3年,项目经费额度一般不少于20万,其中研究院院长基金支持5万。每期青年创新促进会成员在任期内可以申请立项一个。项目申请和管理与合肥研究院院长基金一致。

  6、以青年创新促进会成员为基础,在研究院层面开展课题组长培训。培训费用采取1:1经费匹配方式,青年创新促进会公共活动经费支持50%,研究院继续教育经费支持50%。

  7、“青年创新促进会”每年12月,需形成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人事教育处和中科院青年创新促进会理事会。

  8、“青年创新促进会”成员需加强与所在单位领导的沟通和交流,积极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各所青年创新促进会成员(或青年学术组织)每年至少向主管所领导或相关管理部门汇报一次。研究院青年创新促进会每年至少向分管院领导或人事教育处汇报一次。

  9、建立评选奖励机制。每年按10%评选优秀会员;青年创新促进会会员任期届满需形成《“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会员总结报告》,按每期10%推选优秀成员为中科院青年创新促进会荣誉会员。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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