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合肥研究院 | 中国科学院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人才队伍>青年创新促进会>规章制度
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理事会关于组织运行机制的决议
发表日期: 2022-11-22 作者: 点击率:
【打印】 关闭

  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理事会

  关于组织运行机制的决议

  (2012年11月16日审议通过)

  为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的作用,完善组织和运行管理机制,根据《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管理办法(试行)》(科发人教字〔2011〕54号)的规定,经理事会审议通过,特对院青年创新促进会运行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如下规定,请各会员积极推动相关工作。

  一、运行机制

  (一)总会

  1.建立理事会决策机制。适时召开理事会议,讨论并通过有关文件、工作计划、管理决策以及其他需要理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2. 在理事会指导下,促进会秘书处协调各分会和各单位小组开展相关活动。

  3. 支持各分会和单位小组组织相关论坛和政策调研等活动,重要活动经理事会审议同意,可由总会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4. 每年上半年组织召开年度会员大会,发布促进会年度计划、交流工作情况和会员活动经验体会,年会上组织学术交流活动,评选十佳优秀学术报告。

  5. 每年年底组织年度优秀会员评选(每年30位)、进行最佳活动组织奖评选(每年5项)和优秀政策建议奖(每年5项以内)评选、优秀分会(每年1个)和优秀单位小组(每年5个),并以适当形式给予表彰。

  6.与院青联、团委等合作,不定期举办科技人才论坛活动,组织到各高校巡讲活动和科普活动,组织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等。理事会对工作方案设计较好的活动项目,予以匹配支持,每年支持3-5项,每项1-5万。

  (二)分会工作

  在会员达到一定规模的地区成立青年促进会地方分会(目前已成立上海、合肥分会),可依托分院根据区域特点,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综合培训,组织调研和论坛活动,并促进与院外单位的交流与合作。

  会员自主按照学科领域成立学科分会。会员可以自由加入相关各学科分会,参与活动。

  (三)各单位小组工作

  院属各单位成立促进会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内部促进会的活动。各小组要加强与所在单位领导班子的沟通和交流,每年至少向所领导班子汇报1-2次。各小组要积极组织各类活动,促进各位会员及广大青年人才成长活动,内容包括:学术交流与讨论、培训、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等。会员小组的活动应鼓励单位内其他青年科技人才参加,共同提高。各单位促进会小组每年底向理事会提交本单位促进会年度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二、经费管理

  会员入会后院每年资助10万元的专项经费,共支持四年。专项经费建议请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保证经费使用效益。

  院拨付的会员经费中,可有一定的比例(如10-30%)的经费由所在单位促进会活动小组公共活动使用,具体比例由会员商议确定。其中,部分经费经会员小组同意,可请单位统一缴纳至相关的地区分会和学科分会(分会可选择挂靠单位,委托挂靠单位管理经费,可请挂靠单位人事部门监管经费使用),用于组织的重要社会实践和综合培训活动。

  三、信息发布与网站建设

  (一)总会及各小组、分会,应在年初制定活动计划并发布,以便会员早做准备并相应协调。相应计划如因故调整,要及时在网上更新信息。网站上要突出重要活动信息。

  (二)加强会员交流版建设,实现会员的即时交流功能,方便随时联系到会员,交流观点与建议、商谈合作事宜,进行网上会员投票等;各分会版块要突出,及时发布活动通知,吸引有兴趣的会员积极参与活动。各所会员小组的界面要突出专业方向、联系方式、科研合作需求、疑难问题解答等各种资源信息。

 
皖ICP备 05001008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版权所有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湖路350号
邮编:230031 电话:0551-65591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