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0年度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0-04-01作者:

  遵照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开展评选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工作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03〕342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度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工作的通知》(科发人教函字〔2010〕19号)要求,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以下简称研究生院)统一负责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0年度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院优博)的初选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选标准

    院优博的初选标准,完全参照“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即:

  1 .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 .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与博士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刊物(或出版社)发表(或出版),得到同行专家的高度评价,或获得国家、省、部级的奖励。

  3 .论文符合各学科的学术规范,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二、初选名额 

  1 .2010年度院优博初选提名为100篇,从中遴选42篇当选院优博,58篇将获院优博提名奖。当选院优博的42篇博士学位论文将被推荐参加2011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

  2 .原则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只推荐1篇博士学位论文参加院内初选。对于符合条件且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若一个培养单位在同一个二级学科推荐2篇以上的论文,请进行初步排序后报送。

  三、初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在中国科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06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推荐参评。院优博评选不再接受下列博士学位论文:

  1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2 .已参评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

  3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4 .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四、材料及要求 

  材料报送方式和时间,学位办将另行通知。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其中纸质材料请按如下要求尽快准备

  1 .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1本,请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

  2 .《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3000字左右的论文中英文摘要(格式见附件2)、作者简况表(附件3)(WORD格式),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

  3 .附件1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一式1份(单独装订)。证明材料只提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4 .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1份。

  请在候选人文档材料袋正面粘贴填写、打印好的《院优博论文评审材料目录表》(见附件5)。

  五、注意事项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院优博的评选、推荐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推荐材料。各单位对所报送的材料应仔细检查、核对,确保报送材料的一致性,使其能准确、真实地反映出所报送的学位论文质量。

  2 .请按照表格的要求填写,不要空项,不得改变表格的版式和大小(A4版面),除博士学位论文外,所有书面材料均为单面打印,并按要求的顺序排列和装订。材料审核后,请在相应的位置加盖公章。

  3 .需特别注意附件1中,代表性成果应填写候选人在攻博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代表性成果;成果查询信息栏应填写论文检索号、国际标准书号(ISBN)、专利号、获奖证书号等,填写“检索号”时,若论文被SCI、SSCI、EI、A&HCI检索,则填写论文检索号,否则填写刊物的出版年期。

  六、有关说明

  材料报送的时间研究生院学位办将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员尽快按要求准备好纸质材料。

  相关表格请见附件

                                        合肥研究院研究生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