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安徽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0年度安徽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推荐参加本次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范围为:自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在省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全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不接受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实验设计新颖,研究手段先进,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
3.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4.论文结构严谨,推理严密,资料翔实,文字表述准确、清楚流畅。
四、材料报送
申请人员请于2010年5月5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部:
1.与存档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一式4本,同时报送PDF格式电子文本;
2.安徽省优秀博士论文推荐表(附件1)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式4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3.作者简况表(附件2)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4.安徽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2份,同时报EXCEL格式电子文本;
5.以上材料电子文本5月5日前发送至:hyye@hfcas.ac.cn
五、其他事项
1.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秘密的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2.参评学位论文,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应是在攻读学位期间或获得学位后一年内。
3.涉及到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的栏目,均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