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十条、第五十六条以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研字〔2017〕186号)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2020年12月02日校长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研究生按已有学业水平作结业或退学处理。
因以上同学难于联系,学籍终止处理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特予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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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
2020年12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