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科院与伊朗科技副总统办公室2018年度合作研究项目与双边学术研讨会的通知
研究院各单位:
根据中科院与伊朗科技副总统办公室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双方2018年将共同支持3-6个合作研究项目和3个双边学术研讨会。现面向全院征集。
一、合作研究项目
1. 征集领域:纳米技术;脑认知科学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先进材料;人工智能;水科学。
2. 项目年限:不超过3年,于2018年1月启动,2020年12月底前结束;
3. 资助方式及标准:派遣方承担国际旅费和保险,接待方承担当地旅行、住宿、科研等费用;中方对每个合作研究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75万元,分三年向项目承担单位拨款。
二、学术研讨会
1. 征集领域:纳米技术;脑认知科学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先进材料;人工智能;水科学。
2. 项目年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间执行,一周以内;
3. 资助方式及标准:派遣方承担国际旅费和保险,接待方承担当地旅行、住宿和会务费用(如会议在伊朗召开,由伊方提供会务资助;如会议在中国召开,由中科院提供会务资助);中方对每个会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向会议举办单位拨款。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5月24日
2. 材料要求:各项目均须通过所外事主管统一申报,须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并在申报截止前将申请表(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分管所领导签字)报送综合处;电子版申请材料发至综合处联系人邮箱,文件标题按“CAS-伊朗科技副总统办合作研究项目_研究所名称_申请人姓名”及“CAS-伊朗科技副总统办双边研讨会_研究所名称_申请人姓名”格式命名;附件1-2,需纸质版与电子版,附件3-6只需电子版。
3. 中方申请人必须有明确的伊方合作伙伴和机构。中方申请人递交申请的同时,伊方合作伙伴必须同时向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递交申请,中方或伊方单方递交的申请不予受理。
4.已获本基金支持尚在执行中的联合项目/双边研讨会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参与本次征集。
四、项目评审和立项
1. 双方将对项目申请分别进行评审,并根据双方的评审结果协商确定资助项目和会议;
2. 资助项目和会议将于2016年8月份确定,双方各自通知获得资助的项目和会议承担单位;
3. 中科院将向获得资助的项目承担单位发立项通知。
五、联系人
1. 周姝 65591206 zhous@hfcas.ac.cn
2. 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咨询电话
Payam Parsizadeh
Iran 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The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 +98 21 82161117
Fax: +98 21 88003981
Email: international@insf.org payam.parsizadeh@gmail.com
综合处
2017年4月11日
附件:
1. 合作研究项目申请表
2. 双边研讨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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