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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节前安全检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2-02
研究院各单位:
   为落实《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科研生产安全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及《中国科学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保障合肥研究院春节期间科研生产、园区治安、消防、交通、环境安全, 根据研究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工作布置,春节前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中科院文件精神,先行开展自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安全工作委员会将于27日上午组织四个检查组对研究院各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自查工作要求: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院办公厅关于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科研生产安全的部署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职工和学生的春节假期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注意自身安全。 

  2.排查火灾隐患,强化防火、防盗、水电安全  

  各单位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清理易燃物品库存,切断火灾源头,检修消防器材装具,提高防火能力;严禁电动车在科研和办公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和充电;规范实验室安全用电,做好春节假期间防火、防盗、水电安全。 

  3.加强科研生产安全管理,保障科研生产安全 

  具有高安全风险的科研生产活动是隐患排查的重点,要确保安全保障条件和应急处置条件双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科研生产中涉及核、生、化、爆等危险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针对易燃易爆化学品、危化品残液暂存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温、高压、强电实验场所和放射源、射线装置使用场所,排除安全隐患,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落实值班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 

  各单位要结合春节期间工作实际,落实春节假期值班值守力量,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保持在岗在位、通讯畅通,做到交接规范、记录详实,发生突发事件时依据应急预案稳妥处置及时上报。 

                                安全保卫办公室 

                                20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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