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0-07-16

  2010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开始办理,根据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精神,现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2010年7月20日—9月20日,信息采集、交费。(医保卡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办理地点:董铺居委会(安光所车库东边二楼)。

   三、参保要求:

   1、已参保的居民需携带医保卡,医疗保险费120元;

   2、新参加保险的居民需携带户口本(户口本人页复印件一份)、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医疗保险费120元;

   3、学龄前儿童不需要照片,只需交医疗保险费30元。

   温馨提示:  1、研究院7月31日—8月15日放高温假,不上班,请相互转告一下;

        2、09年参加医疗保险的居民,医保卡未领取,请尽快到居委会领取。

   咨询电话:5591650

                      

                     董铺居委会

                          201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