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中心各部门节假日值班费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0-11-15

中心各部门: 

   为了规范中心下属各部门的节假日和周六、日值班费用,经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1、各运行、值班部门周六、日属于正常当班,不存在值班费用问题。水电等保障部门周六、周日必须安排维修值班的,每人次30元。

2、节日及春节、高温假期间值班和正常工作的,每人次30元。

3、周六、日与节日、高温假在时间上一致的,不重复享受值班费用。

4、三班倒运行、值班部门职工高温假和春节期间值班天数,以研究院公布的放假天数计算,其他节日按照国家法定天数计算。

各单位在上报以上费用时须经部门领导和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在中心财务报销。以上规定自本规定下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科学岛服务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