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1-07-04

  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精神,201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开始办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在董铺居委会已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需带医保卡到居委会办理2011年的医疗保险。

  二、新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需带户口本、1寸彩照1张。(户口在本辖区,户口本复印一份)

  三、办理时间:7月5日—9月20日。

  四、18岁以上人员交医疗保险费120元,18岁以下人员交医疗保险费30元。

  请大家相互转告,按时办理,逾期不再补办。

  

  董铺居委会

  201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