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各相关职工:
经合肥市房改办同意,合肥研究院“职工按月住房补贴”款项(2014年10月前申请,已通过合肥市房改办审批)提取工作开始启动,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所需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3、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及购房收据或首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
二、购买二手房所需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3、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交易合同及交易费、契税、印花税等各种税费的发票(原件、复印件)
提交材料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至20日;地点:研究院二号楼221房间。材料收集整理后我们将及时统一报送合肥市房改办审批。
科学岛服务中心房管综合部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另:请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中的“*”栏,打印时请将“*”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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