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有关职工:
申请入住科学岛“3H”人才公寓的职工承租期将于2019年3月31日后陆续满五年,根据《“3H”工程—科学岛人才周转公寓管理规定》(科合院发科服字〔2019〕1 号)文件精神,“五年期满后未及时办理退房,视为自动续租,租金标准一律为20元/月·㎡”。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五年期满不需要继续租住的职工尽快到科学岛服务中心房管综合部办理退房手续,否则我们就视同其需要继续租住,自动按《“3H”工程—科学岛人才周转公寓管理规定》(科合院发科服字〔2019〕1 号)文件精神执行新的租金标准(为了简化程序,继续租住的职工按原合同续延,不需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截至2019年3月31日租住 “3H”人才公寓的职工明细表随后我们会发给各单位综合办公室。今后请各单位自行关注职工租住情况,我们不再另行通知租赁合同期满租金调整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科学岛服务中心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